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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钟表类商品售后服务细则(三方)

    适用范围:钟表类等


    一、商品退/换货服务:


    1、退换货时限:


    自实际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可以退货,15日内可以换货;


    2、退换货原因:


    1)  7日内在商品(含附件)完好前提下可享受7天无理由退货;注意事项中约定不适合退货的商品除外;


    2)  商品质量问题;


    3、注意事项:


    1)  7天无理由退货,需要保持商品(含附件)完好,商品表面无划痕、无磨损、无磕碰、无拆卸等痕迹,商品所有附属配件资料(如产品标识、包装、三包卡、说明书、配件等)齐全;


    2)  退货时赠品/发票(如有)需一并返回,如赠品/发票缺失,则主商品可能无法全额退款(质量问题换货无需返回);


    3)  钟表类商品符合以下任一情况无法办理退换货:

    (A) 将商品存储、暴露在超出商品适宜的环境中造成商品损坏;

    (B) 未经授权的修理、误用、疏忽、滥用、事故、改动、不正确的安装;

    (C) 食物或液体溅落造成损坏;

    (D) 商品的正常磨损;

    (E) 手表表带经过调整,但有质量问题除外;


    4)  手表类商品外观问题(不属于国家三包政策规定的质量问题),如表壳、表镜及表带等不在免费保修范围之内;


    5)  对于商品质量问题,消费者需向商家提供证据。消费者应妥善包装后退回商品,返回方式及地址以售后服务单退货地址为准,产生的退换货运费均由商家承担;


    6)  手表使用者各不相同,因震动、受磁等外力因素影响,引起快慢误差超过标准,属使用中正常现象,不属质量(性能故障)问题,商家可帮助免费调整。当经二次及以上调整仍未达到标准,质保期内商家需为消费者免费检测或更换有关零部件(误差标准:机械表顺时日差每日±45秒;石英表每日±0.5秒);


    7)  如本规则中内容与商品详情页描述不一致的,以商品详情页描述为准。


    二、运费:


    运费承担请参见《第三方卖家商品售后服务运费规则》。